X

滁州儒林外国语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9-06-04 浏览次数:1599

       根据国家和上级语委文件的重要精神,我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将以“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为主题,以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为主要目标,加强学习,科学管理,扎实活动,以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更深入地开展,特制定滁州儒林外国语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把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工作来抓实抓好。学校特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薛必洲

      副组长: 梅  珩

      组  员: 办公室、政教处、教科室、团委

                  各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教处主任姚世伟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教科室、语文教研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团委负责学生在家庭和面向社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宣传报道的规范用字情况;政教处负责学校的指示牌、标志牌、标语牌规范用字情况,师生的专门培训、常规检查以及各项活动的开展等。形成以校长主管,办公室、政教处、教科室、团委分工负责,全员落实的立体化管理模式。

       二、提高认识,齐抓共管

       进一步增强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自觉性,充分认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对于学生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培养爱国主义情操、进一步营造优良校风,对于建设“和谐校园、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绿色校园、书香校园”具有重要意义。学校各部门及全体教师要进一步增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做到分工合作、齐抓共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年级组、班级三级管理网络体系,并重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三结合”作用,校内外相互配合,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为确保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地顺利进行,学校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各项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生常规管理、教学管理、教学评优、教职员工考核、评选先进和学生评优等各项具体制度之中。学校制定了《语言文字工作实施计划》,明确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与此相应,学校修订了《师风师德建设实施办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职工考核细则》、《文明班级评选办法》、《文明寝室评选办法》、《三好学生、优秀学干评选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师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要求,并把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作为教师上岗、聘任、晋升职务和师生评优评先的必备条件。

       四、加强宣传,形成氛围

       学校把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列入学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开展学习和宣传工作。利用平时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时间组织全校教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规、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规范语言文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在学校大门口悬挂条幅,在学校显要位置张贴标语,利用升旗仪式、宣传窗、班级黑板报、小报、永久性标语牌等途径和载体,加强讲普通话、用规范字的宣传,定期出宣传专栏,举办一次诵读比赛和一次写字比赛,组织一次主题班会,校园广播播出一期专题节目,增强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意识,努力形成规范语言文字工作“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点滴做起”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1、将语言文字工作与教师基本功建设相结合。

      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工作,教师的榜样是关键。每一位教师尤其是教师自身语言文字规范使用能力对学生影响深远。所以,学校将特别注重对广大教师的普通话素养、运用规范汉字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一是学校将聘请校内普通话水平较好的老师对普通话水平较弱的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二是学校将结合青年教师多,入职时间短的实际,在全校开展一次教师基本功竞赛,进行青年教师过四关活动,即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写规范教案、规范使用电教设备,提高青年教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能力和水平。

       2、将语言文字普及工作与教学工作有机结合。

为了在学校教育教学中深入推广语言文字的工作,按规定开设写字课和诵读课,切实提高课堂教学实效。学校要求教师率先垂范,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讲标准普通话、用规范字。同时将文字书写作为教师备课笔记定期抽查的必查内容,并提供反馈、指导意见,要求教师及时矫正。课堂教学中教师上课必须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禁止讲地方方言,写不规范字。学校听课、公开课等,要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把普通话教学和写规范字情况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以真正有效地规范全校教学中的语言文字行为,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开展。

       3、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学生素质教育相结合。

为了提高使用推广语言文字的工作的实效,学校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列入语文教学的基本要求,纳入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机组成部分,将语言文字的工作与教育教学相结合;将学生用语、用字规范与文明礼貌的日常行为规范相结合,形成师生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与机制。为了配合课堂教学,由政教处、教科室、团委将牵头举办“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系列活动。活动主要包括:中华经典诵读比赛、讲故事比赛、读书演讲比赛、征文比赛、书法比赛等,通过活动丰富学生生活,激发学生写好规范汉字、说好普通话及进行经典诵读的兴趣,提高学生的书写水平和用普通话交流、诵读的能力。 

       4、将语言文字工作与评优评先相结合。

       根据语言文字工作“三纳入一渗透”,即纳入学校培养目标、纳入管理常规、纳入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学生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把语言文字工作放到重要地位加以重视,并列入目标考核。一是把推普工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和任期考核的考核条件之一。二是教师必须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标,把普通话教学纳入教师业绩评估标准。在评优质课,评先进时,也把使用普通话作为教师职业语言列入评比条件。三是把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素质教育范畴,作为评选三好学生、学习标兵等评比的重要指标。

       5、将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

       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重视语言文字的环境教育。校园内有永久性的醒目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铭牌、标志牌、电子屏幕、电化教学用字、校园网、板报、宣传栏等有语言文字的相关内容并定期更新。在学校教育教学中,学校所有的教育教学用字都必须符合要求,校内发布的公文、印章、标牌,颁发的各种奖状、证书、牌匾,各种活动的会标、标语、张贴物、学校简报、撰写论文及其它情况下的文字书写等用字,要求书写规范。通过开展活动,积极营造师生都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的良好校园环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