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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儒林外国语学校教学安全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2-03-10 浏览次数:1011

校内教学安全不容忽视,尤其是课间安全,是学生极易发生意外事故的时间段,各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值班领导应当高度重视对学生课间的安全管理。为了保障学生教学区安全,维护学生课间活动秩序,确保师生安全,特制订学校教学安全工作制度。

1.政教处要利用升旗仪式、班主任会议等宣传形式向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各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做一个文明学生。

2.任何教师不允许体罚或变向体罚学生。

3.课间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楼梯口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互相推拉;不准在楼梯扶手上滑溜,上下楼梯要靠右边走。

4.不做带有攻击性、危险性的游戏,不玩耍尖锐锋利的东西,不攀爬窗台或走廊栏杆。

5.体育课、室外活动课中,运动前要做热身,防止运动受伤,严禁攀爬篮球架等设施,不跳校园各处台阶。

6.严禁从楼上往下丢弃任何东西。不要随意触摸电源开关、线头等。不准玩火、玩水,不准在校园内玩弹弓、放鞭炮等。

  7.科任教师及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8.严格实行科任教师课间负责制及交接班制度,即由本节课的科任老师负责课间纪律,直至下节课的老师到达教室。

  9.值日学生、值日领导在课间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做好记载,并将情况通知班主任;由政教处按学校“文明班”量化评比办法,进行扣分处理。

10.学生课间出操时,班主任和教师在楼道组织疏导,注意学生动态,谨慎下楼,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绝不允许发生踩踏事件。

11.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安全工作,及时摸排异常学生动态。

12.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并由班主任合同政教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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